近年来,随着电脑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虚拟”已成为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词汇。读了陈志良先生近期发表的《虚拟:哲学必须面对的课题》(《学术》专刊1月18日)一文,很受启发。“虚拟”确实是哲学必须认真研究的重要问题,尤其同意陈先生所说目前我们的哲学将面临一场革命的提法,而且也认为这场革命是由于人类中介系统所引起的。但是,我对这场哲学革命是对以现实世界作为自己出发点的传统哲学根本的扬弃的观点,则不敢苟同。
陈先生认为,“虚拟,就其本身来说,无非是数字化方式的构成”。这只不过是从技术层面上对“虚拟”一词的一个简单概括,并没有从哲学的角度说明“虚拟”的实质。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虚拟”首先是指一种超越现实的创造性的思维活动。“虚拟”并不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后才出现的。人类自古以来就通过“虚拟”这种思维方法超越现实,以便更好地适应环境。如果现在“虚拟”主要是指电脑网络技术中的“数字化方式的构成”,那么这种符号化的方式也是伴随着人类文化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德国新康德主义哲学家卡西尔认为,符号化是人与动物的最根本的区别。“符号化的思维和符号化的行为是人类生活中最富有代表性的特征,并且人类文化全部发展都依赖于这些条件。”(《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35页,)人类文化的发展可以看成是人不断自我解放的历程,语言、艺术、宗教、科学是这一历程中不同的阶段,虚拟性的思维也贯穿于始终。当前的电脑网络技术是科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产物。作为一种工具是人脑的延伸,电脑的功能只是对人脑某些思维功能的模拟,是物化的人的思维。尽管它在某些思维功能方面可以大大超过人脑,但它的产生和发展是以人们对人脑思维机制的科学认识为前提的,作为“数字化方式构成”的虚拟在本质上仍然是人脑思维的物化形式。
其实,陈先生也并不排斥思维首先是一种思维活动。一是他所举的“方的圆和圆的方”这种典型的虚拟是在思维中产生并用语言文字符号表达出现的、不一定要等到在“数字化方式构成”的虚拟空间中去虚拟。二是他认为虚拟是“指向不可能的可能”,这一点恰恰是思维可以超越现实的地方。事物发展有多种可能性。但其中只有一种可能性会转变为现实性,其他都将变成现实中的不可能,但我们可以在思维中实现这些在现实中不可能的可能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目前,电脑网络系统的“虚拟”仍然是物化人的这种思维功能。
陈先生在谈到虚拟与现实的关系时,先是认为:“虚拟是与现实相对立的,现实的东西不需要虚拟,只需要模拟和反映”。后来在谈到三种不同形式的虚拟时,第一种形式即是“对实存事物的虚拟,即对象性的虚拟或现实性的虚拟”。我认为,虚拟并非是与现实对立的。作为思维形式的虚拟首先是对现实的反映,然后才能在这个基础上超越现实。就拿陈先生所说的“方的圆和圆的方”来说,首先要有现实中的方和圆,才能在思维中形成方和圆的概念(或符号),然后才可以虚拟出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方的圆和圆的方”。正因为现实中不存在“或者”和“否定”这样的具象,所以我们无法虚拟“方与或者,红与否定”。作为“数字化方式构成”的虚拟,则首先是实实在在的电脑网络技术的产物,离开电脑网络技术的硬件,这种“虚拟”形式也就无用武之地了,它又只能回到人类的思维中去。其次,陈先生又说:“最为低级的虚拟是现实性的虚拟,它有点相似于模拟,如虚拟爱情、仇恨、快乐、愤怒,虚拟各种现实行为、过程、关系等等,只不过没有实际进行因而是虚拟。但在实际上只是模拟。”这显然前后有些矛盾。对现实行为、过程、关系的模拟,算不算虚拟?模拟与虚拟究竟有何区别呢?这种陈先生认为“还没有脱离现实性范畴的框架的,属于现实性的”虚拟,如何会与现实相对立呢?显然,陈先生的问题仍然出在没有把作为一种思维活动虚拟的实质与当前作为“数字化方式构成”这一技术方式称呼的“虚拟”区分开来,我们在思维中重复某些现实行为、过程、关系不一定要虚拟,即不一定要超越它。利用电脑网络系统去重复这些行为、过程、关系是一种模拟,它的技术手段是用“数字化方式构成”的“虚拟”形式进行的。但它仍是现实的模拟和反映。
陈先生所说的那种对现实性背离的虚拟,有两点可以说明一下:一是梦是一种下意识活动,与我们所说的作为一种思维活动的虚拟不是一个层次上的意识活动,至于在“虚拟现实”技术中出现的类似于梦境的景象实际上是软件编制者预设的构思,它可能出乎使用者意料之外,但不会像梦境那样杂乱无序、转瞬即逝,至今梦境仍然是个体的意识活动,而虚拟现实(以及其他电脑网络技术)的景象却是可以存贮和再现的。也许将来技术的发展可能向他人展示某人的梦境(而不是由自己追忆出来),但这并不能改变梦的性质。
二是红灯停,绿灯行并非是虚拟规则,而是有充分现实依据的在实践中形成的交通规则。用信号指挥交通以实现交通畅通和保障交通安全是现实的需要和实践得来的共识。由于红光波长,传输能力强,用做示警信号易于发现,而绿色是大自然中生命的象征,用来表示安全符合公众的习惯。只是在这些现实的基础上,“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才会被人们广泛接受,并非是虚拟出来的。
尽管虚拟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上的,但我们并不反对虚拟是对现实的超越,无论是思维的虚拟,还是“数字化方式构成”的虚拟都对实践有重大意义。前面所讲到的虚拟可以“实现”现实中不可能的可能性,尤其是虚拟现实技术可以通过虚拟场景来使我们获得在真实实践中才能获得的经验。电脑网络系统在生产和生活中的普遍应用,已大大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和改变了社会生活结构,可以说,现实如果离开了这种“虚拟”,发展就会停滞,甚至倒退。
电脑网络首先是作为一种以信息为劳动对象的生产工具而存在的。由于电脑网络技术的应用,使许多过去面对面或面对实物才能获得信息的过程变得可以很方便、快捷地通过电脑网络来进行,从而大大减少了原来需要实际进行的物质、能量变换过程,真正实现了“劳动表现为不再像以前那样被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相反地,表现为人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本身发生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18页)过去多种信息传输的方式都统一在电脑网络里以数字化的形式传播,表现在“虚拟”的方式。这一新的生产操作方式的形成,极大地影响了人类生存方式(包括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这必然引起人类思维方式的重大变化。哲学作为一种理论思维形式,正如恩格斯所说:“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里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0卷第382页)由于电脑网络这种新的生产操作方式比以往任何生产操作方式对人类思维方式变革的影响都更为深刻和广泛,因此,一场新的哲学革命是可以期待的。
但这场革命是否是根据虚拟性而来呢?是否是对以现实世界作为自己出发点的传统哲学的根本扬弃呢?人们现在常谈到“虚拟生存”,有人还特地组织了“网络生存测试”,如果从字面上理解,似乎这是一种完全不同于现实社会生存方式的新生存方式,但究其本质,所谓“虚拟生存”或“网络生存”实际上是依赖于电脑网络技术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尽管虚拟生存在许多方面不同于以往的生存方式,我们也尽可以享受虚拟生存带来的种种方便与乐趣,让我们的思维借助虚拟空间更自由的翱翔,但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这块坚实的土地上。虚拟生存只是现实生存的一部分,它丰富了现实生存,但决不会完全代替现实生存。
人类确实需要虚拟这种创造性的思维方式,以至于现代电脑网络技术构建的数字化方式来超越现实、拥抱未来,飞出地球,奔向宇宙。但人类却不仅仅是靠虚拟来改造自身,人类主要还是靠踏踏实实地在改造客观现实的实践中也同时改造自身的,“数字化方式构成”的虚拟也是由现实中的电脑网络技术创造出来的。因此,虚拟虽然可以超越现实,但并不是使现实性的范畴变小了,而是人类通过虚拟不断拓展着现实性的空间,尤其是“数字化方式构成”的虚拟更是极大地拓展了这个空间,从而给哲学提出了许多值得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